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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簡樸房條例明年3月1日生效 設居住環境最低標準

日期: 2025-10-04

香港中通社10月3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3日於憲報刊登《簡樸房條例》。《條例》將於明年3月1日生效,除當中有關違法出租分間單位罪行的條文則將於2027年3月1日起生效。

香港劏房。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條例》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要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符合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最低面積、最低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獨立廁所、供水要求、照明通風,以及獨立水電錶,並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以確保分間單位能提供安全、衛生和合理的居住環境。

現時全港有約11萬個住宅樓宇分間單位,涉及約22萬名居民。規管制度將提供48個月的過渡安排,讓分間單位的業主或營運者有時間了解新規管制度,並逐步過渡至符合“簡樸房”的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