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22日電(記者 吳一帆)歐盟委員會近日公布《歐盟網絡安全法》修訂草案,計劃在包括5G通信、半導體、電力系統、自動駕駛、醫療設備等18個關鍵領域,逐步淘汰所謂“高風險供應商”的組件和設備。文件雖未明確點名任何國家或企業,但輿論普遍認為歐盟這次政策指向性明顯,是針對華為等中國高科技企業的又一遏制舉措。那麼,歐盟祭出此番舉措背後有何動因?歐盟這些舉措能夠真正意義上被執行嗎?
歐盟旗幟(新華社圖片)
行動上,最近歐洲已在加強針對中國的技術審查。例如,德國任命了一個專家委員會重新評估對華貿易政策,並禁止在未來的6G電信網絡中使用中國零部件。另一方面,歐盟委員會公布上述禁令後,華為迅速作出回應,強調該立法若以供應商國籍為依據實施限制,不僅違背歐盟自身法律原則,更嚴重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
旅歐政治學者、復旦大學中國研究院研究員宋魯鄭22日接受香港中通社採訪時表示,歐盟上述舉措反映其自2019年以來再次出台政策,把中國列為系統性競爭對手,換言之,即視中國為“威脅”,在一些方面要與中國“脫鉤”。
宋魯鄭指,歐洲這樣做是追隨美國特朗普政府當前的對華遏制政策。實際上,美國自2022年起就對來自中國的華為、中興等科技供應商施行禁令,並持續遊說“盟友”跟進。
“長期以來,歐洲在能源方面依靠俄羅斯,在安全方面依靠美國,在市場方面則依靠中國。但如今俄烏衝突、大國博弈等背景下,歐洲前兩項‘依賴’都讓其付出很大代價。”宋魯鄭認為,“因此,歐洲現在想在18個關鍵領域的市場方面與中國‘脫鉤’。更何況,美國對華發動貿易戰以來,中國對歐洲的出口增加,歐洲或感有壓力。”
對於歐盟最新舉措,中方22日表示嚴重關切。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何咏前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應詢表示,中國企業長期在歐洲依法合規經營,為歐洲民眾提供了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有力促進了歐洲電信和數字產業發展。然而,歐盟卻在毫無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將部分中國企業列為高風險供應商,限制中國企業參與5G建設。中方堅決反對歐方對中國企業的歧視行為和將經貿問題政治化、泛安全化的錯誤做法。
宋魯鄭告訴中通社,實際上,儘管歐盟現在擬推行相關禁令,但從經驗來看,未來歐盟的執行力度存疑,就算具體執行,也存在很多可變因素。這是多重原因造成的,故而僅靠單一法案或難推動禁令執行。
他分析,首先,禁令會給歐盟成員國和企業帶來經濟成本的增加,它們或難以承受。而政治層面上,歐盟成員國間很可能存在意見分歧,甚至於成員國國內政壇也可能發生變化,從而影響對外表態。國際上,歐美關係持續博弈,歐洲對美國的“追隨”情況也處於變動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