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31日電一名入境男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五個月,以及罰款1500元(港元,下同)。
海關人員3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3歲的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4.5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8.6萬元,應課稅值約15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