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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夏寶龍闡述港澳特區行政主導三大要義

日期: 2026-01-27

  香港中通社1月26日電 題:夏寶龍闡述港澳特區行政主導三大要義

  香港中通社記者 陳卓儀

  1月26日,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北京出席“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促進特別行政區良政善治”專題研討會並致辭,詳細闡述何為行政主導、為何實行行政主導、如何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三大要義。

  夏主任的致辭內容,有舉例,有提醒,有強調,有要求,有期待,意味深遠。


  行政主導這四個字,看起來似乎很學術,夏主任在致辭時以“集中資源辦大事”形容這一原則,以曾經的立法會惡意“拉布”、反中亂港分子鼓吹“三權分立”舉例,提醒“行政不能主導”的後果。形象的比喻和反面的例子,立刻就讓人明白,行政主導對香港的民生福祉、競爭力、發展安全,是重要的制度保障。

  在闡述如何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時,夏寶龍強調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要強化香港、澳門當家人意識,切實擔負起治理香港、澳門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並囑咐“把這個‘家’當好”,對各類法定組織、咨詢組織和智庫、區議會和社會團體、廣大公務員都提了要求。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對中通社記者表示,夏寶龍主任希望特區政府是一個積極有為、敢於改革、勇於創新、不畏艱險,團結引領香港發展和推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政府,不是一個因循守舊、奉行“小政府、大市場”原則的政府。

  劉兆佳認為,基本法已經授予特首和特區政府強大和廣泛權力,無論在制定政策、財政調撥、人事任命和提出法案上,再加上中央的支持,特區政府應該能夠克服困難、推進改革,讓特區政府的施政目標得以實現。

  夏寶龍希望司法機構和立法機關與行政機構“要同唱一台戲,要多補台,不能拆台”,並對立法會議員提了五點要求,包括個人操守方面要謹言慎行、廉潔奉公。

  劉兆佳分析,中央對港澳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有更高期望,要他們拿出真知灼見來做好工作。特別值得留意的是,夏寶龍還提到,“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要立場堅定,敢於鬥爭、善於鬥爭,旗幟鮮明同反中亂港亂澳分子和美西方外部勢力作堅決鬥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