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9月12日電 自20世紀80年代起,香港便開啟控煙進程,歷經40餘年構建起全面且嚴格的控煙體系,從立法劃定禁煙區到多維度管控煙草全鏈條,持續築牢公共健康防線。
據香港相關法規及公開信息顯示,1982年香港首次頒佈《吸煙(公共衛生)條例》,將公共交通工具、電影院等納入禁煙範圍,拉開系統性控煙序幕;此後數十年間,禁煙區域不斷擴大,2007年全面室內禁煙令生效,2009年酒吧、夜總會等場所也被納入禁煙範疇,違者最高可罰5000港元。
在稅控、包裝警示等領域,香港亦持續加碼:2009年、2011年及2023年多次大幅提高煙草稅,2017年起要求煙草包裝健康警示覆蓋面積最少85%,并增加忠告式樣與戒煙熱線信息。同時,香港全面禁止電子煙等新型煙草產品,加強入境煙草管控,對違規行為最高可判7年監禁,還通過設立中醫戒煙門診、融入煙害科普課程等強化戒煙服務與宣傳教育。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刊出的《2025年控煙法例 (修訂) 條例草案》明確,2026年1月1日起,公共交通排隊區、醫院周邊3米範圍等將新增為禁煙區域,違規吸煙罰款提至3000港元,旅客超量攜帶免稅捲煙罰款也增至5000港元,標誌著香港控煙措施將進一步收緊。
文字收集整理:香港新聞網 製圖:蘇淳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