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0月2日電 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日前刊發咨詢文件,擬優化結構性產品上市制度,以提升市場效率與全球競爭力。作為全球結構性產品交易龍頭,香港此舉將進一步鞏固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同時為大灣區投資者提供更豐富的風險管理工具。改革涵蓋產品創新、發行商質量及交易平台三大層面,旨在強化市場流動性,促進區域金融互聯互通,為全球資本流動提供更高效的服務平台。本次咨詢時長為六星期,將於2025年11月11日結束。
優化結構性產品上市制度提升全球競爭力
香港的結構性產品市場多年來持續發展,新產品及相關資產規模不斷擴大,成交量也節節上升。
香港交易所市場科高級副總裁黃集恩介紹,香港衍生產品市場今年的表現非常亮眼,已經連續17年位居全球結構性產品成交額的首位,最近的結構性產品日均成交額更逾200億港元。
不過,在黃集恩看來,香港市場現行的結構性產品上市框架已沿用了多年,而市場環境已有顯著的變化,現在正是時候重新審視相關規則是否能滿足投資者需求,為市場提供更多彈性并促進結構性產品市場的持續發展。“我們這次作出的建議修訂并不只限於產品設計,其中一些建議亦針對提升發行商質量,藉此確保能提供更好的投資者保障。還有一些建議涉及平台方面的改動,以提升結構性產品發行和交易方面的效率。我們希望這些修訂措施不僅能使結構性產品市場受益,更能推動整個香港市場生態圈的發展,提升流動性,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元化的產品選擇。”
對此,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多元化的產品組合一直是推動香港證券市場蓬勃發展的動力,而結構性產品在香港交易所豐富的產品生態圈中亦發揮重要作用,為投資者提供有效及實用的對衝工具。隨著市場環境及投資者需求不斷演變,我們亦要致力確保結構性產品上市框架切合市場需要,并具備全球競爭力。我們相信本次咨詢提出的建議將促進產品創新、提升市場效率,同時維持市場質量及確保高水平的投資者保障。”
改革建議涉及三大層面
具體來看,本次改革建議主要涉及三大層面:一是提升市場競爭力:衍生權證的最低發行價規定由0.25港元降低至0.15港元及取消牛熊證的最低發行價規定,以促進更廣泛的產品條款範圍,可發行結構性產品的ETF的資格門坎由原來的60日合資格期限內的公眾持股市值不少於40億港元,改為其管理資產總值不少於10億港元,仿效發行的產品條款必須與既有發行完全相同,新增額外比率以擴大衍生權證及牛熊證的換股比率,取消《上市規則》中有關規定性產品條款的規定,并要求產品發行須符合經聯交所同意并不時刊發的產品條款;二是提高市場質量及增強投資者保障:發行人的最低資產淨值規定由原來的20億港元提升至50億港元,以及發行人必須為受監管實體,發行人(或擔保人或兩者各自的控股公司)必須獲得其尋求信貸評級的所有信貸評級機構給予投資級別評級,上市文件中就提供流通量所列明的最低服務水平必須符合聯交所不時刊發的最低服務水平,發行人和擔保人財政年度首六個月的中期財務報告刊發期限縮短至相關中期期間結束後三個月內刊發,發行人和擔保人若有附屬公司,必須刊發綜合財務報表;三是提升市場效率:删除刊發推出公告的規定以及簡化結構性產品進一步發行的上市文件,在不影響投資者可得的信息下減低發行人的行政負擔,允許本身同時是發行人的證券交易商提供優惠,惟須符合《上市規則》所述的保障措施。與特定結構性產品有關的優惠應以收費折扣的形式提供。
四大優勢或受投資者歡迎
“結構性產品對投資者有什麼好處?我們總結了四大優勢:第一點是投資選擇多元化,結構性產品涵蓋多種投資選項,包括追蹤香港相關指數、貨幣或部分商品的產品;第二點是資本效率,大家知道結構性產品往往有杠桿成分,投資者所需付的入場成本較低,亦可以從不同的市況中賺取投資回報;第三點是可以利用結構性產品建立多元化的交易策略,包括高頻交易、均值回歸等;最後一點則是作為風險管理工具,例如我們觀察到,最近市場上有一些股票的價格創新高,投資者便會買入更多的認沽權證作為風險管理工具。”黃集恩說。
在黃集恩看來,本次的咨詢對業界而言是很重要的里程碑。其中,將衍生權證的最低發行價由0.25港元調低至0.15港元,取消牛熊證的最低發行價這兩項修訂將令發行商有更大靈活性,有利他們推出更貼近散戶投資者需求的產品,并令整個生態圈受惠。此外,咨詢文件建議調整ETF作為結構性產品相關證券的門檻為最少有10億港元的資產管理規模,大大便利業界構建一個圍繞ETF的產品生態圈,無論對結構性產品發行商還是ETF資產管理人來說,都是一大喜訊。另外,文件也建議引入“產品指引”(ProductSheet),取代現行載於《上市規則》有關結構性產品的多項規定性條款。“我們希望未來可以以產品指引為依歸,以便市場日後在產品開發上可以有更大彈性,同時保持現有的審批機制,維持高水平的投資者保障。”
同時,香港交易所不僅致力促進市場發展,作為監管機構也有責任維持市場質量。 (完)